2022.02.09
CEDAW第4次民間報告英譯補助辦法(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壹、計畫目的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CEDAW國家報告審查,並透過發展民間報告呈現婦女及脆弱群體的處境,檢驗國內政策措施之效果及提出具體建議,作為國際專家審閱國家報告的重要對照和參考資訊,特制定本補助辦法。
貳、申請程序與補助方式
1、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2、申請資格:
(一)完成報告中文版之非政府組織,且報告內容呼應CEDAW條文、一般性建議、CEDAW委員會發布相關指引或聲明,以及我國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參考架構如附件1)。
(二)近三年持續辦理促進性別平等之課程、會議、工作坊或其他形式之活動,或提供不利處境婦女群體直接服務(社工、法律、醫療……)者優先補助。
3、申請與審查作業:
(一)申請單位檢具申請公文、申請表(附件2)、中文報告及組織立案或登記證書寄/送至本會(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9樓,李世明專案管理人收)。
(二)中文報告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寄至edwinli@wrp.org.tw。
(三)審查及行政作業時間約需15個工作日,審查結果將以公文函知申請單位。
4、補助額度:
每申請單位補助以8,000元為上限,由本會視報告內容與申請情況,酌予調整補助額度。
5、撥款程序及配合事項:
(一)受補助單位請於5月31日前函寄公文、英譯完成之報告及翻譯費統一發票或個人領據(附件)至本會,撥款作業預計於文到三周內完成。
(二)英文報告電子檔請於5月31日前另以電子郵件寄至edwinli@wrp.org.tw。
(三)受補助單位之中英文版報告由本會公開於「CEDAW資訊網」及「婦女聯合網站」(如為保護案主而不便公開之資料,請先行通知本會)。
補助辦法及附件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