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約
      公約的行政(第25條)
  1. 本公約開放給所有國家簽署。
  2. 指定聯合國秘書長為本公約的保存者。
  3. 本公約須經批准,批准書交存聯合國秘書長。
  4. 本公約開放給所有國家加入,加入書交存聯合國秘書長後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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