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非政府組織議事規則及報名資訊】
115.6.17公告
一、依據114年3月12日行政院秘書長院臺性平字第1145004429A號函頒「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5次國家報告作業計畫」辦理。
二、為推動我國「CEDAW第5次國家報告國外專家審查」相關事務,由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及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簡稱婦權基金會)共同成立國家報告秘書處,婦權基金會辦理非政府組織之洽聯與協調事宜。
三、本次舉辦日期為115(以下稱本年)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於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辦理(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0號)。
四、報名時間
自本年6月17日至6月25日下午5點止,受理非政府組織報名(其他身分請洽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本次採線上報名,依報名順序錄取,逾期不受理。入場名單預計本年6月30日於CEDAW資訊(本)網站公告。
五、線上報名連結
本次會議不開放現場報名,請於期限內於以下網址報名,並請留意各場次須依不同的報名網址進行報名。
(一) 「委員與非政府組織會議」場次:https://reurl.cc/Q2KXb9 (另開視窗)
(二) 「開幕式」、「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發表記者會」場次:https://reurl.cc/epKDmK (另開視窗)
六、發言規則
(一) 「委員與非政府組織會議」共5個場次:
以有提交本次平行報告或平行回應的非政府組織代表有優先入場及發言權,每場次每個非政府組織可有3名(含1名代表發言者)入場,發言原則如下;另為促進平等參與,參與者若因身心障礙因素在發言人數及發言時間上需要合理調整,請於報名時提出。
1. 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1)–聲明場次
(1)每組織發言時間為1分鐘,各組織可結盟發言共用時間(至多5分鐘),發言順序先依照條次、後依組織英文名稱字母序(結盟發言者以代表發言的組織名稱為準)。(2)發言團體請於7月7日下午5點前提供發言單(表格下載),未提供者恕難安排。
2. 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閉門會議場次
本場次不對外開放,預定由國際委員提問後指定非政府組織回答,每一問題回答時間為1.5分鐘。
3. 委員會與非政府組織會議(2) (3) (4)場次
由國際委員提問後指定非政府組織回答,回答時間為1.5分鐘。
(二)「開幕式」、「國家報告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發表記者會」共8個場次:
以提交本次平行報告或平行回應的非政府組織代表優先入場,每場次每個非政府組織可有1名入場列席旁聽,但無發言權。
七、其他事項
(一)進入審查會場應配戴入場證,無證者請勿入場,未能入場者可至同步轉播室、或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公告直播網址觀看。
(二)本次會議之公開場次均備有同步中英文及手語翻譯,為利同步口譯,發言請留意音量,講話速度不宜太快。發言時間終止前30秒按鈴提醒,發言時間終止後10秒停止同步翻譯。
(三)其餘議事規則敬請遵循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之公告或現場宣布辦理。
八、本案聯絡人
婦權基金會:蔡淳如研究員 (02) 2321-2100分機117
電子郵件:vivi3456@wrp.org.tw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