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聯合國大會於1979年12月18日通過,1981年9月3日經20國簽署後正式生效。至2016年3月,已有189個締約國,為第二大國際人權公約(僅次於《兒童權利公約》)。CEDAW之監督委員會為Committee on the Elimination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由全球23個婦女人權專家組成,任期四年。更多資訊>>
【最新教材】

 

婦權基金會將CEDAW第三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具象化,製作「家庭 只有一種樣子嗎?」、「女力,真的崛起了嗎?」等議題懶人包與明信片,希望讓婦女人權概念與政策的推廣方式更為多元,並觸及基層婦團工作者與在學青年等群體。
 
【國際視窗】

 

聯合國婦女權能署(UN Women)與聯合國開發計畫署合作(UNDP)共同發表GOVERNMENT RESPONSES TO COVID-19,藉由回顧超過兩百個國家、近五千項因應疫情的政策作為,分析體制內外的女性主義力量如何促成政府回應性別,並提出如何強化韌性與預做準備以因應未來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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